佔領埋單一週年

 

上年相同時段有鬧得熱烘烘反國教運動,催生一大堆社運,政治團體,整個暑假新聞都少不了學民思潮,遊行和集會,香港的確是十年如一日。當日成敗,亦很清楚,不需再花篇幅評論。值得談論的,是當日發生一事一物,對佔中抱有極高期望的人士的啟示。

當日佔領埋單,本是抗議,訴求明顯的就是要取消國民教育成科。行動是有期限的;為期三日。當日學民思潮無論內外同樣都充斥住行動如絕食是否太激進的問題,當然有人歡喜有人厭惡,最後亦順順利利的佔領三日。後來越來越多人後期參與,才不斷壯大,幾百幾千成群加入,運動轉型,後來人群佔領了馬路,佔領了天橋,變成了公民抗命活動。還記得當日氣氛的話,還有更激進,更激烈的就是霸課行動,當日城中名人,什至不少教師都表示有意執起教鞭,替罷課學生補課。來勢洶洶,要做雖然很大機會出現混亂,然而要做亦絕非不可能。罷課計畫遭到各方強烈阻撓,什至指時機未到,不排除日後做云云,當中不乏民主派人士。其實大家都知道政府懼怕的,是會令社會機器脫離建制軌道的罷課,堵馬路,而非三數十人扎營有名無實的佔領。政府面臨的危機,一次又一次在不了了之,時機未到,之中化解;包括國教,包括DBC,包括官員一次又一次的被揭發醜聞,全部都能夠胡混過關,儘管各方各界口誅筆伐,挖苦政權的改圖文章每日新鮮出爐,始終還需要真真正正會破壞社對規舉,打破現有建制的行動才能夠與之抗衡,建制內這敵人高高在上,正面衝擊只有白白送死的份。

而期望什高的佔領中環,是針對普選的核彈,儘管今日與開初聲勢荒腔走辦,今日什至提出中共借受普選聯提出的方案什至佔中精神,就不用放放核武。民主派核武本來不少,絕對有本錢與政權對抗,亦不局限於議會內,絕不只起立發言表態,有拉布,有辭職補選,什至全體辭職;議會外當然有不解散的集會,堵路,罷課,不交稅,就連按速慢駛,按交通燈過路,綠燈一閃就立即企定,全都是有效阻止社會機器轉動的核彈,然而所謂民主派就不斷單方面廢除武裝,當然如果這是冷戰,兩強交鋒必然只有死路一條,香港人必須了解,今日香港大勢已去,已不復當日美蘇般勢均力敵,香港只是古巴,面對美國,不用核武就只有死路一條,視死如歸的心,這才是最強的武器。不斷強調自己如何要為民主奮戰多少年,守護什麼的,廢話少講,大談普世價值,終歸亦是懼怕跳出建制的巨輪。普世價值,與外來殖民暴政對抗,是沒有衝突的。兄弟爬山各自努力,方法不同終歸亦是向上爬而不是走向山腳然後吐一大堆理由鬼辯。

年青一代建制巨輪壓不住,就要全力推翻,打造自己的天空,這無人會怪罪,即管有,亦難以充份。主張必然是跳出框架,別再泥漿摔角,政治當然黑暗,然而年青人本來就毋須從政,大膽的提出主張,時勢自然會出英雄。錯判型勢,當全世界上下都跟隨佔中這股颱風左右腰擺,堅守當初的立場,每日不停寫文章出席論壇討論普選方案,2016立法會卻隻字不提,一段小字輕輕帶過,之後就絕無回音。當日全港無人注意到即將成科的洗腦教育,靠著窮追不捨的成功獲得社會的注目,該日的熱誠為何不適用於2016立法會選舉的討論?不停出席論壇質問官員,突擊政黨總部,相信還記憶猶新吧。今日佔中今日看似吵鬧,同樣亦由在建制邊緣遊走爭扎,最後卻還是逃不出這困局,重返當日雷聲大雨點少的偽抗爭實維穩,與及無限商機。

 

對現實低頭?

當每每七一走上街頭,風雨交加,光環份外明亮,應該為自己鼓掌。實情卻眾所周知,這樣實在不夠。以光環為贈品吸引群眾,吸引的人數極為有限,而群眾的水平,大多只會停留於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程度。當然可能有領袖認為群眾只為人頭機器,我立於萬人之上,說話由我講,群眾曬馬,充撐場面,這樣只識合黑社會爭地盤,爭取自治,什至對抗暴政這樣絕對不會成功。

當年2003七一,創造一個社運的神話,天時地理人和,時勢造英雄,當年的五十萬人,對於警方的三十五萬,實際想差不太大,這只是個偶然,這個神化了的五十萬,往後的每年都不及,連今年的四十三萬,都不能功高蓋主。警方的數字相差越來越大,今年的人數,只得六萬,當民陣行禮如儀猛烈攻擊官方的同時,當警方數字每年下降,其實比民陣的更為真實。離地的大學教授律師主觀願望不斷講香港民眾覺醒,參與政治云云,實情就不斷的指出,民眾已經疲態盡現,不斷的遊行,汗流滿面,奇怪的是所謂社運精英,行足二十年好像無動於衷。當激動吶喊的同時,背後的聲線卻越來越細聲,最後只要對方稍微一動,這群殘兵就只會落荒而逃。當群眾只為贖罪而上街,為安心而捐錢,這只是倒行逆施。這並非抗爭,只是投降。年複年如此,傷害絕對比建設大。 

七一每年的主題都包含還政於民,當社運人士指責進步民主派為口號派,其實自身亦然,無法面對現實的無力感,鼓動風潮越見困難,全盤壓注在佔中之上,然已一場決定下次討論會主題的討論會已消耗二十萬,實在難以教人將香港命運交託佔中三子之手。亡於切割,孤立個別組織,個別人士,免於沾污佔中潔癖的光環。前前後後又指佔中不犯法,不斷在報章宣傳,佔中幾十死士等不斷無限發光發亮,以普世價值為抬頭發空頭支票。

這群專業人士應該知道,無限發鈔結果只會通漲。人數,口號,標題不斷滲水,行動卻不見提升,只為引誘市民上街,卻不敢提升抗爭的步伐,佔中不斷地推遲,壓逼,恐怕到時佔中亦不外如是。現在真普聯拋出的普選方案,由當年的雙普選到今日同樣向提委會低頭,普選這詞,貶值不少。

還政於民,不是透過重重機關算盡的全民提委會,或有民意授權的提委會,打從一開始就要真真正正的由在地的人去選出議會和首長,打從2003年就開始就在爭取雙普選,假的嗎?要還政於民,就必須廢除未有民意授權的基本法,這步日落法律跟本不能保障香港未來,包括所謂的河水不犯井水,只要過了2047就能夠大條道理地倒水入井,無論如何符合基本法,都有違人生存的本能。馬照跑舞照跳,是有限期的,今日尚停留在我討厭政治的層面,承受的恐怕是自己。

人數再多也無法改變現狀,即管每校每區都有義工,抗爭的意識根本不存在,尚停留在建制內抗爭又有何用?一子錯滿盤皆落索,香港要有未來,就先要打破基本法,醒了嗎?

思潮的倒退?

學民思潮拋出了普選方案,指方案是經過細心討論得來,是否如此實在不得而知,從客觀事實而見,的確太多不合理的地方。 

學民思潮的普選方案包含了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這與其他黨派不同,本應值得一讚,細看之下卻實在難以苟同。根據學民思潮提出的方案,2016年立法會只廢除分組點票,而功能組別繼續存在,這與現在真普聯的立場相近,泛民主派當年鬧控控的要爭取雙普選,到今日不提2016,只講2017,當然,單是何謂普選,各黨各派都要「傾下先」。廢除分組點票,跟本不能解決:

1)政府強姦民意的議案獲得通過

2)議員提出的個人議案或法例修正案因分組點票而遭否決

現在地方選區與功能界別比例為各半,然而改變這比例就會與第二次人大釋法有所衝突(立法會組成比例不變),所以由第一屆立法會除外,以後的立法會都是按比例增加,由本來的60席加到70席,地區和功能界別各半35席。當然人大釋法本來就至高無上,當日可以比例不變他日講成取消選舉也絕非天荒夜談。學生年紀少少就想與最高無上的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對抗!好激昂,好激進! 

第二點,將超級區議會納入地方選區,為全面直選鋪路,實在難以理解,這幾個議席對改變立法會現況(status quo)實在於事無補,與當年民主黨倒戈支持的政改,用超級區議會‘爭加功能界別的民主’成分一樣可笑。

功能組別實在沒有不廢的理由,選民基礎細小,利益衝突,頻頻出現自動當選的狀況,為何不是全民廢除功能組別改為地區直選?學民思潮解釋這為‘前菜’,到2020年才上‘主菜’全面直選立法會,到底這群學生是不是受了民主派離地的一群律師教師醫生所洗腦,得到如此思維要在建制內抗爭,必須循序漸進,屆段性勝利?當年彭定康的新九組,曠大了選民基礎,幾乎所有在職人士都能夠的到一票,九個功能界別議席變相民選,明確地與中共唱反調。連當年港督,都會搞變相民選,今日呢?香港人餓了二十年,今日2016還要先上前菜,主菜還要等多四年到2020?何不食肉糜?

廢除功能組別民主派由二十年前大大力地叫,到後來黃碧雲的‘忍多兩屆’,都現在完全無聲無氣,不是要接過民主捧的嗎?民主派的民主捧都接不住?

至於特首普選,方案基本上與真普聯的方案相通,以全港選民為提名委員會,加上公民連處提名,保留提名委員會,理由是避免修改基本法,說來可笑,改變立法會組成已經與至高無上的人大對著幹,現在又乖乖在基本法四十五條裡遊走?基本法為何不能改?基本法是由一小出撮人所寫,跟據當年的現實,亦就是中港區隔的狀況,五十年不變而制定,如果還要跟據基本法所寫,2047年後香港人是否就認命,乖乖的接受中共的批鬥和剝奪?現在還是十四五歲的中學生,五十年後還只是六十歲有多,還未可以退休,這是那門的抗爭?還說要重奪政府,那怕政府真的奪回了,五十年後還是要交換給中共,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今時今日當狀態不同,基本已經型同廢紙,再不斷泥漿摔角也難逃中港融合的命運。

改變基本法不單是為普選而做,而是為香港未來去做,改變一貫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的思維,制定完善,真真正正保護香港人的一套憲法,這亦是社運抗爭必須進法的方向,而不是盲目的追求普世價值,什麼國際認可的普選,單是普選,是不能捥救現狀的。

黃毓民在網台的指責,實在不無道理,成年人有太多包伏,實在不能不與現實妥協,要移民的亦早已安居樂業,年日將至,才會出現李柱銘提出的普選方案,只求入閘,輸也輸得風光,失敗主義抗爭。老人家時日無多提出如此言論也是情有可原,然而年青力壯不過十多歲,未來還有漫漫長路亦提出如此不爭氣的方案,怎能教人不失望。有指毓民只講不做,實在講不過去,五區公投,他身體力行;打拉布戰,改變了議會文化,稍微為死氣沉沉的議事堂添了生氣,而發言的水平,可謂議員之最亦不為過。只是一人之力,實在難以與全世界對抗,要是苟且偷生撈油水,實在沒必要。黃毓民最近受到的政治檢控,展開連日的自辯,不求受行為了事,還要上訴到底,實實在在的在法治戰線上全力作戰,公民抗命,所費的心力財力,對一位花甲老人實在是極為沉重,然而後生的又不爭氣。

的確,學民思潮在反國教時期光環發光發亮,階段性勝利的結局也很清楚,政府總部成為行禮如儀般的遊行終點,國教同樣地在進行,趕之不盡,殺之不絕,所謂的大聯盟呢?就當學民思潮並非受他方影響,當日的失敗教訓還沒有學會嗎?還談循序漸進,一步步階段性取消分組點票,功能組別?今日香港環境已經完全改變,三權失守,為何不能靠著這光環改朝換代,改變風氣?這並非和平理性,只是失敗妥協主義,激進口號的背後更為明顯。當日反國教的佔領本來只佔三日,後來鼓動了風潮繼續佔了十天,終於終於,鼓動了風潮,造成了時勢,然而今日論述什至連政黨都不如,口號一貫的激進,馬路就躺了,到底為什麼?為得會不會只是局部的勝利而不是香港的解放?

革命從來都在烏托邦開始,以現實告終。沒有理想,沒有對明天的盼望,沒有成功的想像,就永遠只會停留於夢中,與烏托邦這麼近,那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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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思潮普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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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鳳

香港社會運動從來都滯留在空範大談口號的階段,回歸前前後後二十年,香港的狀況越來差,三權崩壞,然而香港各界十年如一日,絲毫不變,如此敗勢,實在無力挽留,教人如何不心灰意冷。就當香港必定會落入共產黨控制,所謂抗爭,都是以卵擊石,中共的巨人跟本不怕香港人的人海遊行;既然如此,為何香港社運作為一件事件,為何不能搞一場轟轟烈烈的大龍鳳?

集會,遊行,口號向來都是團結群眾的工具,如何運用團結回來的民眾達成目標,才是重點,清楚簡單的命題,必須配合可見及可行的方法去配合,不過香港的社運就 一知半解,團結群眾二十年來得心應手,集會遊行叫口號都在非常密集的實習中得到了相當好的應用;不過二十年來每次得到的力量,都是散得一乾二淨,幾個月後 又在推倒重來。

當年支聯會,命題很簡單的就是要為六四事件去平反,打倒共產黨。這簡單的命題凝聚了一百萬人,包括今天一大堆為港共政權賣命的奴才。當日的一百萬人,這力量白白的就浪費了,要是當年一早佔領,整個香港島都能佔領,香港可能就能得到解放,梭羅提出的公民抗命,1849年已經出版,當年的民主派律師,商人,教師,從未聽過公民抗命嗎?

今 天的佔領中環,戴某一開口,驚動四方,民主派終於有核彈了! 不過佔中慢慢失色,由佔領中環,變成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由核彈,變成彌撒集會了!就連文 宣,網頁,一點都不像核彈。搞完第一場的討論會,才確立七點下次要討論的問題,打鐵趁熱,冷戰放核彈,美國總統與將帥的計劃,當然是在門後進行,而不是打 開門,歡迎所有人包括蘇聯的間諜,然後告知對方幾年後會放核彈,不過呢,放核彈不是真的想開戰,其實都只是搞場大龍鳳,「玩下姐!」! 就連好好地搞場騷,都一塌糊塗。當日戴提出萬人商討,一聽下去,但是商討就可以佔領半個中環,多多愛字頭都沒法搞禍。直都近日,只有幾百人,討論下次開會 的主題,私人邀請,還要貼錢給參加者,又唱唱歌,又分享心聲,就如開派對一樣。愛字頭的暴力行為,固然是討厭,不過更重要的是他們可怕。要一般大眾相信民 主派是帶著光環的正義天使,不是鬥喊本土或普世價值,氣勢也極其重要。

學民思潮在這方面實為出色,吶喊的口號儘管空洞又充滿水分,卻又的確比傳統民主派的動聽又來得有霸氣,雖然行動與口號命題都是不符,要延續當日的學運精神, 就喊打倒共產黨吧。相較支聯會今日連結束一黨專政都不敢叫實在差太遠。今年搞個愛國愛民更連口號都叫不好的絕頂例子。連口號都不思進取,能夠朗朗上口的就 只有民主派視為大敵的陳雲所提的勇武,城邦自治。

陳 雲的論述基礎,其程邦自治的論述其完整程度暫時是別無他者,從歷史,文化,民族等合理化一個已香港作為中心的大中華地區政治版圖與架構,這是相當遠大的理 論,平心而論,就香港的政治現實來講短期內可能性渺茫,又為何突然驚恐萬分?不同意,大可自行篇寫自己的論述,進行正當的論述,而非不斷抹黑,指陳雲是法西斯,甚至動用公器,在頭條新聞大肆造作。

搬出至高無上的普世價值,如同萬能藥一樣,只會食壞人。二十年來都無法實在地支持自己的政治立場,年複年都是遊個行舉個牌,選舉就用民主作妙藥,到今日的真普選聯,都要慢慢「傾下先」,說明了這群失敗主義者對自由民主都只是永遠得不到的一串葡萄。建制派從來都沒有實實在在地說明自己的立場,二十年來都含糊其詞,永遠都是官式答案,政治立場論述敢講大批選民都不能講出。偏偏人家口號叫得響,又有各式各樣活動福利,選舉自然就已過借火,搞場演唱會,派米歌唱比賽,同樣都是大龍鳳都好睇過民主派。

如果建制派都是一群走狗,只會拍馬屁,黑社會式打人,籠絡無知婦孺,一群高學歷,中產,專業人士;一群律師,教師,社工,學生,MBA,BBA都好幾個,連一個活動都不會管理?

永不放棄,平反六四;雨落就洩氣,悼念一於少理

支聯會的六四晚會不但嘴炮戰不斷,當日天公不造美,傾盤大雨,晚會腰斬。有人批評雨照下款照籌,然而晚會就不搞,實在自招麻煩。本人不在香港,在面書留言幾句就一身箭,實在不明所以。

有指不在場不應指手劃腳,身不在維園又指晚會不應腰斬,出事誰人負責?這看似合理,實情卻不然,到今時今日論述還停留在如此水平實在只能搖頭嘆息。二十世紀初,維也納學派的邏輯實證主義,所有不能當刻實證的,非解釋性的陳述都不存意義;這 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假若當日有出席,有在淋雨才能夠發表任何陳述;身在九龍,望住窗外下雨,你同樣亦無法證明維園有下過大雨。六四不在場的,六四真的有 發生過嗎?這種過時的論述實在令人發笑,仍然在學的,請別修數學以外的科目,你肯定地球真的是圓的嗎?你都沒上過太空。

下雨音響壞,無法播出片段,蔡某無法哭喪浪讀,呼籲人捐錢,其實也不是壞事,總算回歸完本悼念應有的平靜。支聯會七百多萬的存款都買不起幾個膠套,還說要爭取民主中國? 早前才在文章嘲弄 支聯會年年都買不夠蠟燭,原來今年連幾個大膠袋都買不起,民眾真心希望你能夠能中國民主化,捐錢給你,先不論是不是本土派或中華膠,錢原來都花在橫額,租 用舞台,添置音響,民主呢?德國當年納粹黨抬頭,重振德國,在美的德人回國參軍服役,北愛爾蘭的脫英運動,海外的愛爾蘭人捐錢之餘還有武器,支聯會呢?

主 辦單位有權腰斬晚會,保障安全,支聯會的權利從來都無人質疑,活動都是它發起的,香港人當然有辦活動的權利,兄弟爬山,本來各自努力,支聯會就在山腳叫人 捐錢建纜車,就能夠直登山頂,你信我吧,錢給我,再等等就建好了,明明洪水,就沖到過來。窮則獨善其身,香港情況如此惡劣,實在不能不提醒民眾望望面前的 洪水猛獸。當然,支聯會最懼怕的本土派,都沒有去搞亂晚會,一貫各自各說的態度,與支聯會與一眾所謂文化人傳媒人努力護航支聯會獨市壟斷的地位,信者得 救,不信者死。

當 然,命題開得大,行徑也必須有所配合,而不是單講而不做,又稱‘吹很大’。永不放棄,永不忘記,薪火相傳,面對雨點就收拾取消,對於‘永遠’這詞的解說, 有頗大的落差。支聯會海報有一段小字,寫住‘口號只供參考’嗎?在這個言詞被濫用的年代,當日的反國教,不撤不退如是,DBC事件,捍衛最寶貴的言論自 由,不交稅運動呢?原來最後都是錢能夠解決,重組網台繼續廣播。早前的倒梁爭民主,倒到那裡?近日又‘激昂地’去延續當日的學生運動精神,像徵式坐一坐馬 路,去警局坐一坐就是民主烈士。戴帽前,請量力而為;支聯會無能力,就別再要爭取中國民主。

再講當日下的只是雨,並非冰雹,又非颱風,又非郊區,下雨再大,相信港島水浸的機會極微。如此危險,當日北京,他日香港,坦克來犯要腰斬嗎?還是要撤退做長期抗爭?

可能想起當日情景,下個雨,可能有人覺得洗滌心靈,又為何不可。香港人不是 很有公民質素的嗎?摩西過紅海的場景,能夠當頭版也實在震撼,又能夠為社運宣傳,香港人不是傻的,如同台上領袖所講,香港人很高質素,很清醒,很有公民質 素,很公民社會,人要留要走,腰不腰斬都會走,留的也會風雨不改啊,是因為六四晚會沒有問‘大家話好唔好’?

回歸當日,英國士兵穿著禮服在雨中步操,威爾士親皇冒雨演說,連傘都沒提,更遑論腰斬儀式。歷史上1997年六月九號晚,冒著雨的英國旗落下,陪帶傷感,更顯莊嚴。

與六四同樣,當日的儀式,不是做給香港人看,而是做給世界看的。同樣下著雨 的儀式,英國人二十年前的公關仍然耐看,支聯會的就每況越下,不堪入目。下著雨,本來更顯激昂,一點燭光更顯可貴,還可以加句,風雨不改。支聯會的道德光 環就能夠再亮一點,錢也可能多籌一點,就當為支聯會籌款去叫,都做不到。又是政治智障。

NYtimes.

六四晚會的目的,就是要向世界展現一張充滿燭光的圖片,這是背後的政治現實。如同達利喇嘛會見各國元首,並非要求各國出兵攻打西藏,而是對中共施加政治壓力,但保衛西藏文化必須要靠西藏人本身,而不是香港般守株待兔,等待中共 施捨的假民主。所謂本土派人士,包括熱血公民,同樣都是基於這原則叫人不要杯割支聯會的晚會,儘管不同意,但必須向政治現實低頭,鏡頭的焦點,同樣在維 園。所以儘管這個爭取民主的組織多麼獨裁,多麼消極,多麼無禮對待丁子霖,你不支持支聯會但走進了維園,同樣當你愛國愛支聯會,深知實在不該為虎添翼,不過今年,為這張照片低頭一次。

如果你以為六四晚會單純的悼念,那你的政治智慧實在太低。支聯會一年又一年消費的不單是當日的領袖,也在消費香港人。你所主張的,愛國不愛黨,愛黨不愛國,進了維園,就不到你所控制。音響壞,又不是演唱會,單為悼念,只是拿著蠟燭,又何需發一言?

歷史是由勝者所篇寫,積極的反共,推倒政權當日亡靈才能安息。中共沒有資格平反,爭奪的,不是愛國不愛國的定義,而是屬於香港人的尊嚴和自由,對住支聯會,只能引用許信良的一句,在這裡分手,因為我們要向前走。失敗是要痛恨,而不是抱頭痛哭,無限內疚,香港人,報仇吧。

愛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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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將至,群情再次熱鬧起來,本年的焦點,在於本土派主張不再參與支聯會舉辦的六四晚會及其周邊活動,理由很清楚,亦很充分,要救香港,就必先救人心。

支聯會的成立,由六四事件所推成,當年中國民主在望,全球華人對於大陸解放有相當期待亦能理解,可惜當年一晚清場,血洗天安門,民主夢就只能繼續發下去。香港人亦樂於沉睡夢中,二十四年後仍然樂於每年就一個晚上逼入維園齊齊發個好夢。

支聯會,其組成,完全是一個離地的組織,對香港的關係基本上只有其註冊地址,與及其全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的香港而以。 在其網頁的簡介部分,香港這兩隻字竟未曾出現一次。一個完完全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人士民主運動作出支援的團體能在香港立足,打滾多年,其實毋須驚恐,連工聯會,民建聯等完完全全以北京為中心的政黨不斷出賣香港利益,無視民意都能夠每年高票當選,相比之下支聯會每年能夠收幾十萬元就不足為奇。香港人不斷地受壓逼,三權均告失守,香港人繼續墨守成規,遊行集會。

香港年青一代,因為六四而投身社運,留意政治的絕不是少數。六四季節連帶的文宣,媒體所認識到的六四事件,可謂深刻的國民教育。而這亦是惡夢的開始,支聯會這個離地組織的洗腦教育亦由此起。不探因由,六四晚會看著個大屏幕,又有現場樂隊,動聽的演講,配上一海的蠟燭確是個很不錯的飯後節目。

從六四晚會了解國情,很悲哀很壯烈,被洗了腦認為這就是民主精神的延續,下年又不見不散,繼續餵民主精神食蠟燭。相約一班好友‘志同道合’地去做愛‘民主’的熱血青年,去約會一個晚上。小小年紀就被幾十萬人包圍住,又好像大家庭般熱愛‘民主’,定必心裡為之一振;原來社會運動,爭取民主是遊行,靜坐,穿黑衣。十多年前還是個小朋友時候的六四晚會,到今天十幾歲年青力壯,還是六四晚會,多麼親切啊;又回到我抗爭路上的起點。

當年爭取民主,是去爭取成功,不是為失敗然後自說自話,不忘失敗,但又年年抱頭痛哭,民主是要爭取的,不等於民主會從天飄過來。然而繼續相支聯會,繼續相信中國沒有民主,香港也沒有。那支聯會有在中國爭取民主嗎?有派人去搞革命嗎?有派技術支援,制造炸彈嗎?北愛爾蘭的分離分子爭取脫離英聯邦,在美的愛爾蘭人不但捐錢還提供武器技術的支援。偏偏香港人就靜坐一晚練功就想打(暈)倒共產黨。六四晚會每年就把人逼進去,為的就是一個數目,明天的早晨時事評論員就能解話指香港人很想要民主云云;開玩笑,香港人跟本就不想要民主。當那邊箱佔領中環被指為爭取民主的核彈時,這邊箱不斷叫人參與六四晚會,不同意支聯會的愛國愛民,批評同時又帶隊高調出席。政權聯同賣港政黨掌控大量渠道能夠主導輿論,這在反國教時已經很清楚,重投泥漿摔角,什麼奪回解釋愛國定義,狗屁不通;先搞清楚愛港的定義吧!

假設這次‘愛國定義奪回戰’成功了,愛國牌坊在你手,如何能夠和香港民主拉上絲毫關係?仰或之後2017的普選,泛民就能指自己在這個定義下都是愛國愛港,所以可以入閘選特首?well,戴教授都說明了會跟中央談判;我是中央,如此就能夠收復港人,比收復台灣西藏還真容易。每年發個聲明指香港人都是‘愛國愛港,香港好。中央就好,大家一起齊手實現民主中國夢!’也絕無問題。

悼念六四事件,絕不等於要投身支聯大法會中,在那裡悼念都可以;不能忘記的,是香港民主尚未成功,同志不能再發白日夢。

香港人就能繼續樂在夢中,繼續民主愛國夢,再發多五十年。

 

笑口盈盈去抗爭

佔 領中環義工陳玉峰被警方拘捕被控於兩年前七一非法集會,原來早已列為通緝人士,在中環鬧市將其拘捕,以「低調方式處理」。數名重案組探員加上軍裝警員戒備 算不算低調見仁見智,政府的回應都是一貫的不作評論,沒有問題等等的官腔亦見怪不怪。當然,人一日不死都有新鮮事,香港警察做事方式一日比一日出奇。

陳 原來同時亦擔任「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義工和秘書,翻兩年舊帳拘捕無疑是政治檢控,如同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陳偉業被控非法集結罪成一樣,判刑五月二十一 號宣判,判囚機會相當大。審訊過程與拉布同時進行,目的明顯的就是要阻止議員開會,而只要判刑,議員身份在建制派舉手機器佔多數的程況很大機會不保,判三 個月以上更是立刻喪失。

政治打壓日見頻密,這意味住香港人相當依賴的法治即將失守。行政不說,立法機關的無能,議會 變成行禮如儀的設施, 議員提過百條動議去辯論拉布阻止財政預算案,必須每條作長篇論述,而並非兒戲的亂入修正案,講幾天卻被剪布,連說的機會都沒有。政 府控嚇市民財政預算案一日不過香港政府就會倒台,而建制派議員收集的「民意」反映香港市民厭惡拉布,明正言順地終止只講了幾十項辯論。行政與立法明顯地手 拖手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香港人竟然無動於衷。到今天法治完全失守,建制內的抗爭基本上已經完全失敗;相信戴耀庭教授為人師表,洞釋大局才投出如此方案,奈何事情發展卻事與願遺,又重返建制內的泥漿摔角。

日 前一眾學民思潮成員和社運人士到警察總部自首,表示自己曾經參與未得警察申請的反國教集會,應該犯下如同陳某的非法集會罪,並望查詢自己有否被通緝。受訪 時表示,‘希望做一件很簡單的事‧‧‧想查清楚自己是否被通緝,日後參與社運特別是佔領中環時能夠光明磊落一點,可以清清楚楚一點‧‧‧’ 我雖不是法律教授,但很清楚地,佔領中環是公民抗命,是集體違法以加重管治者管治成本,佔中被誇大其詞說成核彈,就是因為會犯法,而奴性強的香港人想到要犯法逆主,就手心冒汗心跳加速。請問,現在有否犯法又有何關係?如果兩年前的舊帳都能翻,三年前,十年前的又為何不能?現在沒有通緝又有什麼關係? 再推問下去,原來你們參加佔中是沒有準備犯法的? 

戴教授早前受訪時表示,佔領中環很和平,只是坐馬路,頂多只構成非法集會,與黃毓民,陳偉業的不同,並不包括暴力,衝擊成份。非法集結(18)*1,以往多用與控告黑社會人士「拖馬/曬冷」,與非法集會的主要分別是在於暴力元素。而戴指出,佔中坐馬路只會構成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17B)*2, 判刑與嚴重程度都明顯地輕。 黃陳兩人當日都沒有實質去衝擊警方防線,更沒有實質地衝入禮賓府餵曾任權食屎。 戴急忙地為自己的寶貝佔中計劃畫清介線,不 斷強調自己的佔中就是光榮的,沒有問題的,就算有罪都是小事,而不同你參加黃毓民的就真的‘很黃很暴力’,跟黑社會開片一樣嚴重。

當日杜浩成法官的判詞指出,坐或站在馬路上已屬於擾亂公眾秩序,而擾亂秩序無須暴力元素。只要行動「令市民害怕」,包括事先張揚會阻塞馬路,就已經構成破壞社會安,亦即非法集結罪成。此話一出明顯地政府甚至法治一方已經表了態,無論戴怎樣解釋,都擺脫不了佔中就是非法集結也能入罪的事實。而且很清楚,儘管佔中還很遙遠,要拘捕你,用什麼條例都有。

當三權都落入極權手中,這就是從建制外反擊的時候,偏偏社運人士就選擇去‘自首’,這是第二個問題,代理政治;代理抗爭。  這群幾十人,到底背負著什麼樣的責任要轟轟烈烈地去身先士卒?他們帶領反國教運動,十二萬人包圍著他們進行這場激烈的抗爭,當然一夜散去,洗腦教育依然 無處不在,畫面仍然歷歷在目。 這群人都身經百戰,經驗豐富,什至年紀小小的黃同學都轟烈一時,帶領數十萬人在公民廣場反國教。政治領袖是時勢造英雄,時 機一來,必須擔起大旗領軍,古今領袖都是如此,香港也不例外。當然,做了領袖,群眾在你身影下,是重要而有力的資源,並不是用完即棄的數人頭道具。過去一 次又一次社會運動的失敗,一次又一次的遊行,集會,靜坐,然後又回歸正常,又回到建制內的生活如常上班上學,消耗了群眾的力量,又是這群領袖。如何好好利 用何導引群眾力量,是一門藝術,偏偏在香港,一次又一次的,包括這次「笑口盈盈被通緝」。

無獨有偶, 先有警察低調通緝,後有社運人士低調自首。拿著報案卡,在鎂光燈下講畢這次行動的目的,結果呢?警察發個聲明,板著官腔表示市民只要奉公守法,就毋須擔心 是否被通緝,濫用報案室有可能干犯「浪費警力」或 「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刑事罪行。學民思潮張秀賢稱,一旦他們真的被拘捕,意味著去年參與政總集會的12萬人已犯法,參與者可能會去自首,在「佔領中 環」前提早「佔領」警署。又是無獨有偶,警察表示有人‘有可能’ 浪費警力」或 「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社運人士又稱自己及當日12萬人又可能犯了法,‘有可能’去自首。先不論雙方不斷的戴頭盔如何‘小學雞’,抗爭者說話生怕得罪權貴,這是荒天下之大謬。 為什麼大家都不敢做?

當 這群領袖走入警局,準備自首的時候,到底等待對方什麼樣的回應? 「是你們是通緝犯,你們現在被捕。 」「不是你們都是好市民。」 是白癡嗎?警察總部外 亦有警員和鐵馬戒備,這群人最希望警方派飛虎隊包圍報案室,指他們不單被通緝人士,更是極度危險人士,動一汗毛都要機關槍掃射擊斃。因為只要這樣,他們就 能夠為民主捐軀,成為殉教者名留青史! 可惜事與願違,進去不但沒有飛虎隊,報案室的文職警員是沒有佩槍的。 進去坐著看一會書,填幾份文件就出來又在鎂 光燈下說明這次行動如何光榮,我們如何努力,如何弱小,警察多麼可怕黑暗強大。

為什麼不能召集群眾,去佔領報案室? 為什麼要有可能?常人都知道對方不會直接答覆你,第二,你的目的是對極權的抗議,那為什麼這不是一場戰役?這群社運領袖可謂掌有兵權,能夠呼召群眾,群情 將至,勢不可擋,英雄自古都是如此改造時勢的。而將他者排除其外,自我感覺良好,好true,好pure的往往就是這群失敗主義者,不過要自己失敗,很壯 烈地犧牲小我的同時,其他人只要為我唱歌,捐款就可以了!到底大家這是在爭取什麼?到底走進去浪費了幾個小時為的是什麼? 反國教運動,組織者不斷排除其 他想參加絕食的人,慢慢的每一晚又變成演唱,心聲分享會,到突然解散,做所謂長期抗爭,群眾同樣是無法參與運動的導引,最後就被誤導,而最後瓦解。過往包 括以往的七一遊行,反高鐵,菜園村,都是如此手法,必定失敗無疑,而行禮如儀地去中聯辦門外,大叫口號,掉棺材,看似激進,最後又是無效果的自慰行為。

這群領袖,一路走來,始終不變的就是對自我犧牲的迷思與狂想, 爭取民主,決不是幾個人就能夠成事,而明顯地,自1989年來,傳統的代理民主已經失敗告終。領袖的角色,從來都不是做小羔羊,而是帶領,扇動群眾實現理 想。佔領中環,理念本是公民抗命,但慢慢地,由理念開始落實的一切,又走回代理民主,代理抗爭的局面。組成了‘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行動’,後有‘真普選聯 盟’,等等都跟1989年的一模一樣,一群代理建立組織,港同盟,後來的民主黨,支聯會等等的‘抗爭’組織,收捐款,出席集會,叫人穿黑衣,他們就去為你 抗爭,爭取民主。 二十三年來爭取了什麼?

現在佔領中環,公民抗命原來又可能不犯法,或只犯很少法, 相對黃毓民的是完全不同,不但不認同還加以否定。 成立組織,還說要搞萬人研討會,現在幾十人的愛港力就能搞到你雞毛鴨血。如無記錯,當日反國教做長期抗 爭,分拆出來千千萬萬的關注組,又有多少仍然在開會?佔領中環一萬人研討一個佔領方案的民主基礎,能夠和全民公投類比嗎?當政府已經擺出姿態,佔中‘死 士’擺出一副準備釘十字格的模樣,幾十歲人的律師和教授,他們坐一坐就了不起,他人的的確確地去佔領,被捕被控被訂罪,他們就劃介,指那不是公民抗命。佔 領中環才是貨真價實的公民抗命;因為有一班好像準備獻身,但又不願獻身,不過又很偉大的表了態的專業人士,想有耶穌獻身換世人的罪;就讓他們來換去民主! 所以,佔領上環,佔領警局都不是真的公民抗民,因為沒有舞台音響讓幾十個‘死士’發表最後的感言,沒有鎂光燈‧‧‧只有佔領中環,才是最美好的。

何進仁先前大口氣的指出可以辭職換取全港性補選,不過後來又改口,指用大學的電子投票都一樣;當然,不這這樣又怎能夠表現出香港人最文明,最值得驕傲的在大學門外大排長龍,花大批市民的捐獻(感謝社運人士的合作籌款),搞一個‘民主最有希望的一日’,最後就深表敬佩。

原來時到今日的2013年,廢除「終極普選聯盟」,「搞個真普選聯盟」,討論‘普選’定義?不是1989年已經在爭取的嗎? 0708的雙普選呢?2012的雙普選呢?為什麼要到2017才能夠佔領中環換普選?之前中環還在施工嗎?2016的立法會呢?還有功能組別?說好了的民主普選呢?為什麼香港人的民主之路,一直都只是被這群人拖拖拉拉地拖了二十年?

香 港民主都是個可能,可能只要上街,可能只要團結,可能只要人數夠多,中央就可能會怕,只要你投票給民主派,他們就可能會爭取到民主,可能相信社運領袖,就 可能推倒國教科。當日反國教集會12萬人可能犯法,就可能會自首,就可能佔領到警局;佔中可能犯法,可能好多人去自首,可能公民抗命就會成功,可能,香港 人就有普選;‘大家話好唔好?!’

夠了。別再寄望這群社運精英死士去佔領中環,其實什麼時候那裡都可以!

一切一切,都只是個可能,機會這麼多,卻都只是個可能,其實退一步,佔領尖沙咀,看著吹氣大鴨,都可能會分子突變,為香港帶來民主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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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 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 (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2) 集結的人如作出如上述般的行為,則即使其原來的集結是合法的,亦無關重要。
(3) 任何人如參與憑藉第(1)款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即犯非法集結罪─(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及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年。

(編輯修訂─2013年第1號編輯修訂紀錄)

*2(1) 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佔中秘書處義工被拘指前年7.1遊行違公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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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詢被通緝浪費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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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4 反國教人土到警署詢問是否被通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AHTGJmBQZ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