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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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中央政府很自私,因為他們為了維持他們的政權,而殺了很多無辜的大學生和工人。現今,中央政府遇沒有道歉,這是很固執的行為。我希望未來有一天,政府會跟他們說一聲對不起。」

這段文字,看似合理,不過又是邏輯的亂搬,偏偏又在賣弄情感,為什麼無人教導小朋友希望未來的一天,不只是追求一聲對不起,而是把這不合法沒人民授權的暴政推倒?‘只要有完善的制度,就能防範如此的事件再發生,所以,女兒千萬不要以為一聲道歉就能解決事情‧‧‧’這不是被社會濫講的公民教育嗎?還用這圖來催淚,導引群眾去走一條二十年前已經證明失敗的黃泉路。因為什麼執著,就一定要出席支聯會的六四晚會?

學民思潮繼承了香港社運的失敗精神,壯烈地去犧牲,然後在失敗中不斷合理化自己所為,推搪責任到權貴,然後就不斷要鎂光燈拍下他們一年又一年的奮鬥。 如同瓶內的蒼蠅,只會不斷撞板,而只會哭訴自己幾十年如何努力逃亡覺又徒勞無功。學運失敗,竟不是吸取教訓,改變手法,早日爭取成功。

事 實證明支聯會二十四年來中國有民主香港也會有的抗爭方法不但毫無進展,香港更是不斷倒退,中央無意談判,0708,2012普選都在種種原因下遭否定。既然二十幾年後都無進展,是不是該換個方式?仰或繼續出席,繼續捐錢,出席完又指不完全同意云云,名符其實的又要做婊子,又要貞節牌坊。

六四事件的悼念權,不是支聯會獨市的,如同佔中一樣,不是戴教授的才是神聖的;其他都不是公民抗命也難怪香港人爭取民主從來都失敗,還停留在小學雞的階段,爭論名號,事情的本質也未搞清楚,佔中是公民抗命不必一定是中環,不必跟隨戴本人,六四事件,是從暴政中將解放出來,爭取民主,而不是為後世而神化哭喪。六四精神並不是很偉大地靜坐,這是過程,目的卻是解脫暴政。然而香港人被支聯會洗腦,什至後來的學生運動無謂無懼的學民思潮都捉錯用神,以追求當日的過程為目的,去遊行,靜坐唱歌。學生運動最後又是消極地等待民主女神的降臨。 反國教運動又是跟隨住這種模式進行,搖旗吶喊,最後還不是失敗收場。

五月二十六日的遊行, 對於爭取公民權利,還是有相對清楚的目的,不過將其當成六四遊行後的延續節目,卻是公關與政治上的大災難。不能怪罪媒體不緊密追訪,由維園遠道走到政總,再走到中聯辦,強行將學運精神連上六四事件,再拉到公民社會權利云云,絕對有‘食到盡,博上位’之感。 明知會與支聯會活動撞期,卻偏偏在這個時候出擊,怕被對方蓋過風頭就不要連路線都一模一樣,之後又要扮激進去中聯辦。遊行千萬次,反國教又遊過一次,DBC言論自由又行過次,倒梁又行過次,六四更是走過二十多次,結果呢?客觀結果又是一次又一次的不了了之。遊行引領了群眾,之後就是要有所行動,不是推倒重來,回家再計劃下再發個聲明,幾個月後再一個大遊行。非暴力?那公民抗命躺馬路可以嗎?不過,不是躺幾分鐘,絕食,又不是絕幾十個小時,民意只會慢慢消散,哪裡有不公義,我們就去哪遊行。

領導群眾的組織與領袖,沒有政治智慧只會自挖墳墓,不過請別要群眾分擔你的愚蠢。濫講公民教育,公民社會云云,卻又用如此低下的手法去鼓吹人參與六四。香港一日仍在外來政權下,香港人都只是居民,什至賤民

六 四事件的悼念,在那裡舉行都一樣,必定跟隨支聯會的才是真悼念,又來一個道德光環的大批判?我雖然同意陳雲的大中華論,我本人認為絕不應浪費時間大費周章 浪費民氣,不過,悼念本質善良,去本來無不可,但被支聯會騎劫,無限放大,就有數不盡的理由去杯葛。對事不對人,當事情已經變質,還不遠離,還指望會浪子 回頭什至自我安慰地催眠,如同自殺。亂講學運精神,更是對當年犧牲的烈士大不敬。

當日吶喊過的‘倒梁爭民主,重奪普選權’,會否又只是戲言?

愛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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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將至,群情再次熱鬧起來,本年的焦點,在於本土派主張不再參與支聯會舉辦的六四晚會及其周邊活動,理由很清楚,亦很充分,要救香港,就必先救人心。

支聯會的成立,由六四事件所推成,當年中國民主在望,全球華人對於大陸解放有相當期待亦能理解,可惜當年一晚清場,血洗天安門,民主夢就只能繼續發下去。香港人亦樂於沉睡夢中,二十四年後仍然樂於每年就一個晚上逼入維園齊齊發個好夢。

支聯會,其組成,完全是一個離地的組織,對香港的關係基本上只有其註冊地址,與及其全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的香港而以。 在其網頁的簡介部分,香港這兩隻字竟未曾出現一次。一個完完全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人士民主運動作出支援的團體能在香港立足,打滾多年,其實毋須驚恐,連工聯會,民建聯等完完全全以北京為中心的政黨不斷出賣香港利益,無視民意都能夠每年高票當選,相比之下支聯會每年能夠收幾十萬元就不足為奇。香港人不斷地受壓逼,三權均告失守,香港人繼續墨守成規,遊行集會。

香港年青一代,因為六四而投身社運,留意政治的絕不是少數。六四季節連帶的文宣,媒體所認識到的六四事件,可謂深刻的國民教育。而這亦是惡夢的開始,支聯會這個離地組織的洗腦教育亦由此起。不探因由,六四晚會看著個大屏幕,又有現場樂隊,動聽的演講,配上一海的蠟燭確是個很不錯的飯後節目。

從六四晚會了解國情,很悲哀很壯烈,被洗了腦認為這就是民主精神的延續,下年又不見不散,繼續餵民主精神食蠟燭。相約一班好友‘志同道合’地去做愛‘民主’的熱血青年,去約會一個晚上。小小年紀就被幾十萬人包圍住,又好像大家庭般熱愛‘民主’,定必心裡為之一振;原來社會運動,爭取民主是遊行,靜坐,穿黑衣。十多年前還是個小朋友時候的六四晚會,到今天十幾歲年青力壯,還是六四晚會,多麼親切啊;又回到我抗爭路上的起點。

當年爭取民主,是去爭取成功,不是為失敗然後自說自話,不忘失敗,但又年年抱頭痛哭,民主是要爭取的,不等於民主會從天飄過來。然而繼續相支聯會,繼續相信中國沒有民主,香港也沒有。那支聯會有在中國爭取民主嗎?有派人去搞革命嗎?有派技術支援,制造炸彈嗎?北愛爾蘭的分離分子爭取脫離英聯邦,在美的愛爾蘭人不但捐錢還提供武器技術的支援。偏偏香港人就靜坐一晚練功就想打(暈)倒共產黨。六四晚會每年就把人逼進去,為的就是一個數目,明天的早晨時事評論員就能解話指香港人很想要民主云云;開玩笑,香港人跟本就不想要民主。當那邊箱佔領中環被指為爭取民主的核彈時,這邊箱不斷叫人參與六四晚會,不同意支聯會的愛國愛民,批評同時又帶隊高調出席。政權聯同賣港政黨掌控大量渠道能夠主導輿論,這在反國教時已經很清楚,重投泥漿摔角,什麼奪回解釋愛國定義,狗屁不通;先搞清楚愛港的定義吧!

假設這次‘愛國定義奪回戰’成功了,愛國牌坊在你手,如何能夠和香港民主拉上絲毫關係?仰或之後2017的普選,泛民就能指自己在這個定義下都是愛國愛港,所以可以入閘選特首?well,戴教授都說明了會跟中央談判;我是中央,如此就能夠收復港人,比收復台灣西藏還真容易。每年發個聲明指香港人都是‘愛國愛港,香港好。中央就好,大家一起齊手實現民主中國夢!’也絕無問題。

悼念六四事件,絕不等於要投身支聯大法會中,在那裡悼念都可以;不能忘記的,是香港民主尚未成功,同志不能再發白日夢。

香港人就能繼續樂在夢中,繼續民主愛國夢,再發多五十年。

 

笑口盈盈去抗爭

佔 領中環義工陳玉峰被警方拘捕被控於兩年前七一非法集會,原來早已列為通緝人士,在中環鬧市將其拘捕,以「低調方式處理」。數名重案組探員加上軍裝警員戒備 算不算低調見仁見智,政府的回應都是一貫的不作評論,沒有問題等等的官腔亦見怪不怪。當然,人一日不死都有新鮮事,香港警察做事方式一日比一日出奇。

陳 原來同時亦擔任「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義工和秘書,翻兩年舊帳拘捕無疑是政治檢控,如同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陳偉業被控非法集結罪成一樣,判刑五月二十一 號宣判,判囚機會相當大。審訊過程與拉布同時進行,目的明顯的就是要阻止議員開會,而只要判刑,議員身份在建制派舉手機器佔多數的程況很大機會不保,判三 個月以上更是立刻喪失。

政治打壓日見頻密,這意味住香港人相當依賴的法治即將失守。行政不說,立法機關的無能,議會 變成行禮如儀的設施, 議員提過百條動議去辯論拉布阻止財政預算案,必須每條作長篇論述,而並非兒戲的亂入修正案,講幾天卻被剪布,連說的機會都沒有。政 府控嚇市民財政預算案一日不過香港政府就會倒台,而建制派議員收集的「民意」反映香港市民厭惡拉布,明正言順地終止只講了幾十項辯論。行政與立法明顯地手 拖手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香港人竟然無動於衷。到今天法治完全失守,建制內的抗爭基本上已經完全失敗;相信戴耀庭教授為人師表,洞釋大局才投出如此方案,奈何事情發展卻事與願遺,又重返建制內的泥漿摔角。

日 前一眾學民思潮成員和社運人士到警察總部自首,表示自己曾經參與未得警察申請的反國教集會,應該犯下如同陳某的非法集會罪,並望查詢自己有否被通緝。受訪 時表示,‘希望做一件很簡單的事‧‧‧想查清楚自己是否被通緝,日後參與社運特別是佔領中環時能夠光明磊落一點,可以清清楚楚一點‧‧‧’ 我雖不是法律教授,但很清楚地,佔領中環是公民抗命,是集體違法以加重管治者管治成本,佔中被誇大其詞說成核彈,就是因為會犯法,而奴性強的香港人想到要犯法逆主,就手心冒汗心跳加速。請問,現在有否犯法又有何關係?如果兩年前的舊帳都能翻,三年前,十年前的又為何不能?現在沒有通緝又有什麼關係? 再推問下去,原來你們參加佔中是沒有準備犯法的? 

戴教授早前受訪時表示,佔領中環很和平,只是坐馬路,頂多只構成非法集會,與黃毓民,陳偉業的不同,並不包括暴力,衝擊成份。非法集結(18)*1,以往多用與控告黑社會人士「拖馬/曬冷」,與非法集會的主要分別是在於暴力元素。而戴指出,佔中坐馬路只會構成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17B)*2, 判刑與嚴重程度都明顯地輕。 黃陳兩人當日都沒有實質去衝擊警方防線,更沒有實質地衝入禮賓府餵曾任權食屎。 戴急忙地為自己的寶貝佔中計劃畫清介線,不 斷強調自己的佔中就是光榮的,沒有問題的,就算有罪都是小事,而不同你參加黃毓民的就真的‘很黃很暴力’,跟黑社會開片一樣嚴重。

當日杜浩成法官的判詞指出,坐或站在馬路上已屬於擾亂公眾秩序,而擾亂秩序無須暴力元素。只要行動「令市民害怕」,包括事先張揚會阻塞馬路,就已經構成破壞社會安,亦即非法集結罪成。此話一出明顯地政府甚至法治一方已經表了態,無論戴怎樣解釋,都擺脫不了佔中就是非法集結也能入罪的事實。而且很清楚,儘管佔中還很遙遠,要拘捕你,用什麼條例都有。

當三權都落入極權手中,這就是從建制外反擊的時候,偏偏社運人士就選擇去‘自首’,這是第二個問題,代理政治;代理抗爭。  這群幾十人,到底背負著什麼樣的責任要轟轟烈烈地去身先士卒?他們帶領反國教運動,十二萬人包圍著他們進行這場激烈的抗爭,當然一夜散去,洗腦教育依然 無處不在,畫面仍然歷歷在目。 這群人都身經百戰,經驗豐富,什至年紀小小的黃同學都轟烈一時,帶領數十萬人在公民廣場反國教。政治領袖是時勢造英雄,時 機一來,必須擔起大旗領軍,古今領袖都是如此,香港也不例外。當然,做了領袖,群眾在你身影下,是重要而有力的資源,並不是用完即棄的數人頭道具。過去一 次又一次社會運動的失敗,一次又一次的遊行,集會,靜坐,然後又回歸正常,又回到建制內的生活如常上班上學,消耗了群眾的力量,又是這群領袖。如何好好利 用何導引群眾力量,是一門藝術,偏偏在香港,一次又一次的,包括這次「笑口盈盈被通緝」。

無獨有偶, 先有警察低調通緝,後有社運人士低調自首。拿著報案卡,在鎂光燈下講畢這次行動的目的,結果呢?警察發個聲明,板著官腔表示市民只要奉公守法,就毋須擔心 是否被通緝,濫用報案室有可能干犯「浪費警力」或 「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刑事罪行。學民思潮張秀賢稱,一旦他們真的被拘捕,意味著去年參與政總集會的12萬人已犯法,參與者可能會去自首,在「佔領中 環」前提早「佔領」警署。又是無獨有偶,警察表示有人‘有可能’ 浪費警力」或 「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社運人士又稱自己及當日12萬人又可能犯了法,‘有可能’去自首。先不論雙方不斷的戴頭盔如何‘小學雞’,抗爭者說話生怕得罪權貴,這是荒天下之大謬。 為什麼大家都不敢做?

當 這群領袖走入警局,準備自首的時候,到底等待對方什麼樣的回應? 「是你們是通緝犯,你們現在被捕。 」「不是你們都是好市民。」 是白癡嗎?警察總部外 亦有警員和鐵馬戒備,這群人最希望警方派飛虎隊包圍報案室,指他們不單被通緝人士,更是極度危險人士,動一汗毛都要機關槍掃射擊斃。因為只要這樣,他們就 能夠為民主捐軀,成為殉教者名留青史! 可惜事與願違,進去不但沒有飛虎隊,報案室的文職警員是沒有佩槍的。 進去坐著看一會書,填幾份文件就出來又在鎂 光燈下說明這次行動如何光榮,我們如何努力,如何弱小,警察多麼可怕黑暗強大。

為什麼不能召集群眾,去佔領報案室? 為什麼要有可能?常人都知道對方不會直接答覆你,第二,你的目的是對極權的抗議,那為什麼這不是一場戰役?這群社運領袖可謂掌有兵權,能夠呼召群眾,群情 將至,勢不可擋,英雄自古都是如此改造時勢的。而將他者排除其外,自我感覺良好,好true,好pure的往往就是這群失敗主義者,不過要自己失敗,很壯 烈地犧牲小我的同時,其他人只要為我唱歌,捐款就可以了!到底大家這是在爭取什麼?到底走進去浪費了幾個小時為的是什麼? 反國教運動,組織者不斷排除其 他想參加絕食的人,慢慢的每一晚又變成演唱,心聲分享會,到突然解散,做所謂長期抗爭,群眾同樣是無法參與運動的導引,最後就被誤導,而最後瓦解。過往包 括以往的七一遊行,反高鐵,菜園村,都是如此手法,必定失敗無疑,而行禮如儀地去中聯辦門外,大叫口號,掉棺材,看似激進,最後又是無效果的自慰行為。

這群領袖,一路走來,始終不變的就是對自我犧牲的迷思與狂想, 爭取民主,決不是幾個人就能夠成事,而明顯地,自1989年來,傳統的代理民主已經失敗告終。領袖的角色,從來都不是做小羔羊,而是帶領,扇動群眾實現理 想。佔領中環,理念本是公民抗命,但慢慢地,由理念開始落實的一切,又走回代理民主,代理抗爭的局面。組成了‘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行動’,後有‘真普選聯 盟’,等等都跟1989年的一模一樣,一群代理建立組織,港同盟,後來的民主黨,支聯會等等的‘抗爭’組織,收捐款,出席集會,叫人穿黑衣,他們就去為你 抗爭,爭取民主。 二十三年來爭取了什麼?

現在佔領中環,公民抗命原來又可能不犯法,或只犯很少法, 相對黃毓民的是完全不同,不但不認同還加以否定。 成立組織,還說要搞萬人研討會,現在幾十人的愛港力就能搞到你雞毛鴨血。如無記錯,當日反國教做長期抗 爭,分拆出來千千萬萬的關注組,又有多少仍然在開會?佔領中環一萬人研討一個佔領方案的民主基礎,能夠和全民公投類比嗎?當政府已經擺出姿態,佔中‘死 士’擺出一副準備釘十字格的模樣,幾十歲人的律師和教授,他們坐一坐就了不起,他人的的確確地去佔領,被捕被控被訂罪,他們就劃介,指那不是公民抗命。佔 領中環才是貨真價實的公民抗命;因為有一班好像準備獻身,但又不願獻身,不過又很偉大的表了態的專業人士,想有耶穌獻身換世人的罪;就讓他們來換去民主! 所以,佔領上環,佔領警局都不是真的公民抗民,因為沒有舞台音響讓幾十個‘死士’發表最後的感言,沒有鎂光燈‧‧‧只有佔領中環,才是最美好的。

何進仁先前大口氣的指出可以辭職換取全港性補選,不過後來又改口,指用大學的電子投票都一樣;當然,不這這樣又怎能夠表現出香港人最文明,最值得驕傲的在大學門外大排長龍,花大批市民的捐獻(感謝社運人士的合作籌款),搞一個‘民主最有希望的一日’,最後就深表敬佩。

原來時到今日的2013年,廢除「終極普選聯盟」,「搞個真普選聯盟」,討論‘普選’定義?不是1989年已經在爭取的嗎? 0708的雙普選呢?2012的雙普選呢?為什麼要到2017才能夠佔領中環換普選?之前中環還在施工嗎?2016的立法會呢?還有功能組別?說好了的民主普選呢?為什麼香港人的民主之路,一直都只是被這群人拖拖拉拉地拖了二十年?

香 港民主都是個可能,可能只要上街,可能只要團結,可能只要人數夠多,中央就可能會怕,只要你投票給民主派,他們就可能會爭取到民主,可能相信社運領袖,就 可能推倒國教科。當日反國教集會12萬人可能犯法,就可能會自首,就可能佔領到警局;佔中可能犯法,可能好多人去自首,可能公民抗命就會成功,可能,香港 人就有普選;‘大家話好唔好?!’

夠了。別再寄望這群社運精英死士去佔領中環,其實什麼時候那裡都可以!

一切一切,都只是個可能,機會這麼多,卻都只是個可能,其實退一步,佔領尖沙咀,看著吹氣大鴨,都可能會分子突變,為香港帶來民主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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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 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 (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2) 集結的人如作出如上述般的行為,則即使其原來的集結是合法的,亦無關重要。
(3) 任何人如參與憑藉第(1)款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即犯非法集結罪─(由1970年第31號第11條修訂)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及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年。

(編輯修訂─2013年第1號編輯修訂紀錄)

*2(1) 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佔中秘書處義工被拘指前年7.1遊行違公安法

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E4%BD%94%E4%B8%AD%E7%A7%98%E6%9B%B8%E8%99%95%E7%BE%A9%E5%B7%A5%E8%A2%AB%E6%8B%98-%E6%8C%87%E5%89%8D%E5%B9%B4%E9%81%95%E5%85%AC%E5%AE%89%E6%A2%9D%E4%BE%8B/

警方:查詢被通緝浪費警力

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E8%AD%A6%E6%96%B9-%E6%9F%A5%E8%A9%A2%E8%A2%AB%E9%80%9A%E7%B7%9D%E6%B5%AA%E8%B2%BB%E8%AD%A6%E5%8A%9B/


 

2013.5.14 反國教人土到警署詢問是否被通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AHTGJmBQZ8

走上街頭 不見不散?

如果講香港人離地政治,講到天荒地老都未講得完,但為何連工人罷工運動, 都可以搞出一個爛攤? 不幸又被陳雲大師言中, 難怪各路人馬都當 他做瘟神,敬而 遠支,又被笠一頂大帽,明明頭不夠大,區區書生一名,寫兩本書就做了香港希特拉。 工運被騎劫的狀況已不算嚴重,連工聯會都被萬箭穿心,大好時機,偏偏就 要撤退做長期抗爭。罷工四十日,扎住頭巾拼死抗爭,揭發碼頭種種辛酸,盡得社會同情,大批傳媒追訪,好激烈的抗爭。聽命法庭惡法,遵守禁制令,移出馬路做 展覽品。 行動升級,留收長江中心外,不過又不堵門口不堵交通,是否忘記了李財主的專車是行馬路的?直入停車場,你如何攔截他,向他請願呢?壯烈的勞資死 鬥,一個多月日曬雨淋,換來原本目標一半都沒有的九點八,一堆似是而非的承諾,贏得半杯水的勝利。

一 大班熱心市民熱血青年就日日去做功課訪問做探訪,送飯送水送毛巾送地墊,去影相拍片宣傳。 罷工基金一星期籌過百萬,嚴某低能言論一波波從電視機傳出,機 手如機師,擺到明好想李財主死一樣。 天助罷工也, 資方一副高傲不理工人死活的臭臉,難看到極的公關工程,萬事俱備,連東風都來了,就只差工人進取的一 步,就如每天愛你多一些歌詞裡,‘我最愛與你一起,uh oh…’  uh oh散水聽日一切如常。

是 次所謂工運,不單薪金沒有原本要求的幅度,所謂環境待遇的改善,亦只是虛幻的承諾;高寶的工人失業,有工人發現已有替工頂替未能復工,成語有所謂秋後算 帳,中國人最清楚。 這種馬餾戲式罷工,只會令未來的罷工更加困難,偏偏有人覺得所有事都要循序漸進,盲搬程序正義,罷工本來就是談判過程最後一步,先有 抗議,後有靜坐,再去中環,再遞信,再遊行…. 又難怪工人永遠爭取失敗。 諷刺地香港人爭取民主的民主派又是同一班人,用同一種概念,又悲壯地堅持幾十 年,最後又uh oh。

半 杯水的理論, 平生被問上千次, 社運人士其實同傳銷好相似,不斷曲辯自己如何成功如何悲壯,比得上耶穌無私的奉獻,‘今次係半杯水既勝利。’;‘今次我 地係落住雨,都有X萬人出黎,比掌聲自己,今日既努力大家都有份! ’永遠被問到半杯水的問題,永遠都規範住可選擇的答案,一是半空一是半滿,完全無視問 題所在,我出題請你答,我再指出其實你做人應該樂觀,若果我口喝,我樂觀還重要嗎? 香港太習慣停留在‘大家想唔想有一百萬人行出黎比XX睇?’ 當台上 的主持口氣激昂的問,預設的答案用願是想,主導權就轉移到這個偉大的主持身上,千軍萬馬在我身後,「巧威威」。 其實想字背後,會不會想更多? 想不想真 的能夠享受民主? 齋想那只是幻想。

轉 移視線往往就是社運派的慣用技倆,無視實際結果。政府可惡就路人皆知,偏偏香港人又樂於投身相信如此鬧劇是爭取民主,每年幾次行禮如儀般慢慢散個步,如此 低賤的一件事,卻永遠包裝成很偉大的壯舉,香港民主有希望了!埋沒了真相,真的快樂但就忘了抗爭。 古語有云墨守成規,香港有墨守抗爭,遊行遞信靜坐,訂 個記念日,呼籲人人著黑衣出街記念今日XX最黑暗一日。 香港爭取民主其實是家庭週末的工作坊,齊齊穿黑衣,靜坐聽歌,一齊到維園,沿途又可以漫步街頭, 停低買支冰凍汽水,到政府總部,再看日落,還可能有嘉年華會,團體又能不斷籌款,又能聚天倫一舉兩得。 美中不足就是政府總部附近沒什麼好餐廳作家庭聚 餐。

重 看十年前第一次七一遊行,當年的嘴臉和今日相比,明顯地出了疲態,對於不斷的遊行叫口號,十年前十年後,遊行都被這群社運人和民主派包裝成終極一步,狼來 了一樣,每一次,都是最危險的時刻必須‘走出來’,這完全是謊話。 03年當年上街的‘階段性勝利’,換來十年後今日無視程序公義,鄙視人民的政權,政權 怕的不在人數,怕的只是意志。

香 港人將底線自行封頂,十年後都繼續深信不移,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寄封意見書,表達我意見,投票給民主派就盡我責任爭取我由民主;立法機關型同虛設,功 能組別千秋萬世,議員長期缺席,象徵式提一兩條必否定無疑的動議,又走出議事堂哭喪說今天民主最黑暗的一天。這群議員爭取民主二十年,激進派進入議會,打 拉布戰有效拖住政府,為政府帶來壓力,效果擺在眼前,偏偏又要保持距離,說很激進,要循規道舉,有程序公義地進行反對工作,廢話連篇。市民又從不關心,拉 布又不知為何物,繼續自我感覺良好。

佔領中環又可以此為鑑,如此下去愛與和平,必死無疑,重新思考,改過還來的及,否則斷送個別學者律師飯碗名譽事小,斷送香港前途,斷送年青人的未來,會下地獄的。

極權政府只會一天比一天強硬,然而所謂抗爭就每天都是半杯水的勝利,工運如是,國教如是,慢慢就只剩下四份一,一滴,最後,我們渴死了因為到最後,我們都沒喝過一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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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檔案經典一集[在71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xSOeXw4Q9Q&feature=share